【原标题】广西立法保护漓江洲岛滩涂
漓江洲岛、滩涂是漓江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,是山水景观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重要物质基础。近日,《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》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批准,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制定《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》是保护好漓江、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立法计划的项目之一,是以地方立法形式将“两个保护”的“国之大者”重大使命固定下来的具体措施,对于严格保护桂林景观资源,实现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。
《规定》为聚焦具体问题的小切口立法,不设章节,共11个条文。第二条第一款规定:“漓江干流及市、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漓江支流洲岛、滩涂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,适用本规定。”关于保护和利用是本部法规的基本原则和核心,第四条第一款规定:“洲岛、滩涂生态环境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应当严格保护。”条款还规定,除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,在漓江洲岛、滩涂禁止搭建影响自然景观的平台等设施,禁止驾驶、停放机动车。
截至目前,桂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制定关于“两个保护”的法规达10部。(佘鸿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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